留校察看

 

留校察看

在一个学期结束时,学业成绩低于全校或项目标准的学生将被全校留校察看或项目留校察看, 分别.

  •  留校察看的学生必须在学业上有所提高,并解决导致留校察看的问题.
  • 在留校察看期间, 学生可能没有资格担任班级和学生组织办公室, 加入兄弟会, 参加校际运动或为学院委员会提供服务.
  • 夏季学期只能用于解决课程成绩和累积GPA不足的问题, 而不是上学期的GPA. 
  • 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援助或勤工俭学就业可能会受到损害.

 

全校

(学士及药剂预科)

PharmD

加速PharmD

(AP) 3年课程(AP1-AP3)

硕士

一学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一个学期或累计GPA低于2.0;
  • C-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成绩;
  • 一个F级.

BSCLS特有:

  • 如果学期或累计专业GPA低于3.0.
  • 两次项目试用期可能导致被开除.

 

 

  • 专业累积GPA低于下表所列的门槛,按学期划分:

秋季结束P1

2.0

弹簧结束P1

2.1

秋季结束P2

2.1

春季结束P2

2.2

秋季结束P3

2.2

春季结束P3

2.3

秋天结束

2.3

致春季毕业

2.5

 

  • 任何平均绩点(GPA)低于2.0(学期,专业学期);
  • 低于C-的一个等级.

 

 

  • 专业累积GPA低于下表所列的门槛,按学期划分:

夏季结束AP1

2.0

 

 

秋季结束

2.1

春季结束AP1

2.1

秋季结束AP2

2.2

春季结束AP2

2.3

秋季结束AP3

2.3

春季毕业

2.5

 

  • 任何平均绩点(GPA)低于2.0(学期,专业学期);
  • 低于C-的一个等级.

 

 

 

  • 任何一门必修课成绩低于B,或一门选修课程成绩低于C-;
  • 完成论文研究或顶点项目的进展不理想.

针对MSCLS*学生:

  • 如果学期GPA低于3分.0和/或累计专业绩点在3以下.0.

*专业课程定义为带有CLS前缀的必修课程.  专业GPA是根据所有专业课程的成绩来计算的.

见下面的试用流程.

 

 

 

取消学士学位和药学博士学位的学术见习:

当学生成功地解决了所有使其留校察看的条件时,留校察看将结束.

硕士研究生见习流程: 
  1. 向项目主管提出试用建议;
  2. 项目主任将建议转发给学术标准委员会(ASC). 
  3. ASC做出最终决定,并与项目主管协商如何继续进行学生的学业留校察看.
  4. 被ASC留校察看的学生将由教务处通过院长的信通知.

注意:  如果导师认为学生的表现不令人满意,无论学生的平均成绩如何,都可以由学生的指导老师提出因论文研究或顶点项目进展不理想而进行学术试用的建议.

取消硕士项目的学术见习: 
由于学期平均成绩低于3分而被留校察看的研究生.0必须恢复他们的累积绩点为3.全日制学生须在两个学期内取得0分或以上成绩, 非全日制学生12学时, 解除缓刑.
  • 学生在一门必修课中成绩低于B,或在一门选修课中成绩低于C-的学生必须补习这门课程,以便取消留校察看.
  • 由于完成学位的进展不理想而被留校察看的学生,在导师或项目主任通知院长学生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后,可以恢复良好的学术地位.
  • 此类通知必须在两个常规学期内收到.
  • 在规定的时间或学分要求结束前没有恢复良好学术成绩的学生可能会被开除.
  • 取消留校察看的学生将由项目主管通知.